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科基金委在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此前,学校已启动了申报工作,并做了详细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再次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项目,重点做好选题指导、项目评审工作,确保申请数量,严把申请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材料。
二、项目申请说明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届时另行通知,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学校科发院联系开通)。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须对照《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2020年1月指南发布后将另行通知),认真自查申报材料,签字确认,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科发院,杜绝形式审查不通过。
5.申请人须经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且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校申请时应及时报告各自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请各项目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2.为便于校内形式审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最终版交由学院初审,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2月25日之前统一报送申报清单汇总表(附件2)、形式审查表(2020年1月指南发布后另行通知)及纸质版申请书各1份至学校科发院。
五、联系方式
科发院联系人:黄娟、杨海波
联系电话:65521980、81349535(内线:5620)
工程大学国家基金工作交流QQ群:521735907
办公地点: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303、304室